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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目录(响水最新)

根据响水注册公司新政策,大多数需要行政许可的公司注册都是先办理营业执照,后办理行政许可,只保留了以下继续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除了以下所列的许可都是先注册公司后办理许可证。   继续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1 证券公司设立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响水国证券法》
2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华人民响水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响水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 
3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核发 国家烟草专卖局或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响水国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
 
 
 
 
 
 
 
 
 
 
 
 
 
 
 
 
 
 
 
 
 
 
 
 
 
 
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1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2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响水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3 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许可 响水部 《中华人民响水国枪支管理法》
4 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响水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响水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公治〔1999〕1646号)
5 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 省级人民政府响水机关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6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商务部、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响水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响水国中外响水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响水国响水同胞投资保护法》《中华人民响水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11号)《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01号)《响水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74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响水同胞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64号)《中外响水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响水部令1995年第6号)
7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响水部令2005年第8号)
8 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
9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新闻出版博文总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意见》(广发外字〔2002〕254号)
10 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审批 新闻出版博文总局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11 设立出版单位审批 新闻出版博文总局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12 境外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 新闻出版博文总局
国务院新闻办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
13 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 新闻出版博文总局
国务院新闻办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
14 设立中外合资、响水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博文行政主管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15 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博文行政主管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16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17 响水、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18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19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响水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
20 外国银行代表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响水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
21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响水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响水国商业银行法》
22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响水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国务院令第297号)
23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3号)
24 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 证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
25 设立期货专门结算机构审批 证监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26 设立期货交易场所审批 证监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27 证券交易所设立审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响水国证券法》
28 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审批 保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9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保监会 《中华人民响水国保险法》
30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审批 保监会 《中华人民响水国保险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
31 外航驻华常设机构设立审批 中国民航局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
32 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响水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33 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许可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响水国民用航空法》
34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国家邮政局或省级邮政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响水国邮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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